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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家水泥厂注意了!全国各省复工新标准发布!
来源:砼商网 作者:网络 发布日期:Feb 26, 2020 阅读次数:2283 收藏 打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免收罚息湖北境内各类企业都可享受上述政策。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元,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符合条件的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信贷力度,努力使利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国有大银行上半年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会议确定,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为积极响应国家复工复产政策,全国各省出台了很多复工后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复产。部分地区优惠扶持政策如下:

山东省

2月23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全省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初步测算,政策执行期间全省相关电力用户可减轻电费负担37亿元。
山东省制定出台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经营达产、资金保障及交通运输保障等四项财政奖励政策,用“真金白银”为复工复产增强信心。对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实施奖励。根据各市“四上”企业的开复工率,结合省级重点项目(包括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各地开复工项目个数和开复工率,对排名前3名的市各奖励1000万元,对第4-10名的市各奖励500万元,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达产进度。

福建省

农行福建省分行闻讯后特事特办,新增特别授信,给予优惠利率,仅用一天,便为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据悉,福州市已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约1.22亿元除此之外,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和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都已拿到战“疫”资金支持。

江苏省

2月21日,南京公安发布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其中,对于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复工企业返宁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积分12分的奖励。截至2月21日中午,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恢复城市公交运营,县(市、区)中已有超过60%恢复城市公交运营,其他县(市、区)正按差异化管控需求,细化了公交恢复方案。全省13个设区市已有南京、徐州、苏州、南通、盐城、镇江等6个市恢复市际、县际班线客运,全省超过25%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开通客运班线,共开通客运班线124条。

浙江省

浙江,湖州市出台推出多项奖励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例如,对企业新招员工,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介绍20人以上(含20人)市外人员来湖就业的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辽宁省

2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减免有关费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对于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办以下公证事项的,按照收费标准给予20%以上的减免
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和处理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减少企业损失。
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结合案件进行的不同阶段,在已减免仲裁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免10%以上收费。

吉林省

吉林省抓早、抓准、抓严、抓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吉林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举措,为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2月12日,吉林省建立了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机制。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解决问题,全力推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截至2月19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2009户,复工率达68.3%。其中,长春市已达75.7%。在吉林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一汽集团、长客股份、皓月集团等企业,已按要求复工。全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928户,复工率达34.8%。全省国有企业成为复工复产的领头羊,复工359户,复工率67.6%,复产率82.7%。其中,省属国有企业100%复工。企业复工复产,能源和物资供应是动力和保障。吉林省涉及能源供应、交通物流、供水供电等要素保障类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运行不中断,涉及饮用水、粮食等市场供应类企业保持平稳运行。目前,全省能源企业复工率达88.8%,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9.9%。

河北省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细化出台多项具体措施,支持全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供应。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对于积极响应省统一调拨要求,在疫情防治物资保障中积极供给政府收储的,按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优先给予技改资金奖补,并在工业设计、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品牌创建等领域优先给予支持。
河北省衡水市本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及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24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目前已拨付资金180万元,用于对规上企业统计工作、新增规上企业奖励以及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等,惠及全市800余家企业。下一步将重点支持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技术改造、增添生产线(设备)迅速扩大产能的项目。加大展位补贴力度,特别是对于医疗器械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在享受省级补贴基础上,衡水市财政在给予最高50%的补贴,力争展位费全免。筹措招商引资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充分发挥该市驻京、驻沪、驻粤招商办事处优势,通过非直接接触方式积极对接企业,推进洽谈项目,拓展人脉资源,争取吸引一批绿色环保、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大项目和好项目来衡水落户,把疫情对经济影响减到最低。

山西省

为了全面支持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省内各大金融机构也陆续出台了对企业的信贷优惠政策,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一些企业,支持力度远超此前。据记者了解,在未来3个月内,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向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领域投放信贷资金规模不少于3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利率调整等形式主动降息让利,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融资成本;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该分行将根据企业受影响程度、复产情况及贷款状况等,合理采取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切实减轻还本付息压力。在“减负”方面,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同样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停息操作,停息最长可达6个月,停息期间不对客户进行催收、不计入征信。

北京市

据记者从丰台区发革了解到,“加大资金支持”方面,丰台区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及为其提供空间、物业等支持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对稳价保供重要商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至100万元奖励。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丰台区鼓励区内银行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给予贷款金额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推出“抗疫贷”产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帮助续贷并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符合条件的商务楼宇、大型商场、购物中心,按2、3月份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支持企业创新”方面,丰台区对在区内转化落地的新冠肺炎预防、检测、诊断和治疗等科研项目,以及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疫情防控项目,优先给予科技成果转化补贴,最高3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减免1.1个百分点担保和评审费用。
  从“加强援企稳岗”方面,要求拓展网络招聘渠道,充分利用丰台区“人人就业网”发布岗位信息,搭建用工服务交流平台,保障企业用工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本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青海省

2月24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获悉,西宁市日前制定出台《西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六类22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
《措施》中明确,西宁市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达标,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护用品需求;统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在贷款方面有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补助分类分批组织人员返岗。
《措施》中明确,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西宁市将推进企业降本减负,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要素保障部门申请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或违约金,缓缴的用电费用先期由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各按50%承担执行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基本电费支持性政策等;减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负担,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等。

贵州省

2月21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政策二十四条》(以下简称《24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
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对承租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帮助企业贷款贴息。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费率补贴资金从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
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

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全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支持和服务会员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号召全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引导会员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通过要求,要鼓励减免相关费用,通过跟踪了解疫情对餐饮、旅游、商贸等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损失,鼓励有关会员企业适当减免房租、管理等费用。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减收或免收2020年会费和服务性收费,同频共振,休戚与共。

四川省

2月25日,记者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获悉,四川省内将有210万余户企业获利,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高耗能企业除外)电费打95折,共计将减免企业用电成本超16亿元。此次降价,旨在支持抗击疫情,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
据了解,此次降价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用户约2万户,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10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用户约208万户,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5亿元;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1亿元。

安徽省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企业积极采取延展、交展、替展、网展等模式减少参展损失,保住市场份额。落实我省2020年境外展支持政策,对省级重点支持展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80%以内的补贴对外贸企业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省级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并已实际发生展位费用支出的,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我省企业参加2020年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费予以全额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省内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给予进口额15%以内的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以内。
服务推进外资项目。紧盯跟进在谈项目,加强对接洽谈,积极促成投资合作,鼓励通过在线签约或邮寄文本等方式加快签约进程。靠前服务签约项目,各市要提前谋划准备签约项目的用地、用工、能耗、水电、资金等生产要素,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扎实推进世界制造业大会重大签约项目。及时跟进在建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复工情况,全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尽早竣工投产。对重大外资项目,要“一企一策”给予支持,“点对点”服务保障。对引进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重大外资企业项目,给予150万元以内奖励;引进的研发中心和总部项目,分别给予150万元以内和200万元以内奖励。
支持拓展境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我厅组织的境外投资合作对接活动和专业展会,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80%以内的补贴对企业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以内的补助。按照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对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前期费用给予2‰以内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境外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贷款利息,给予30%以内的贴息

上海市

记者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获悉,在疫情防控斗争进入关键期之时,国家电网公司彻中央决策部署,迅速出台包括减免非高耗能的大工业企业与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以及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等8项举措。
据悉,此次推出的阶段性措施执行时间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将惠及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累计减免电费约489亿元,将直接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具有重大意义。经测算,这项举措在上海地区将惠及约75万户非高耗能的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用户,预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约15亿元。

广东

日前,广东省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称,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江西省

江西省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介绍称,为尽快让经济秩序恢复正常,江西着力打通产业链上中下游,优先帮助产业链上游如基础原材料企业尽快复产,江西还明确“四个一律”要求,即:除疫情重的县(市、区)外,对没有发生疫情的社区、村组实行流动性管控,在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后,进出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放行各地一律取消对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采取企业报备制;一律取消返岗员工提供健康证明的规定;除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外,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湖南省

日前,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返还政策裁员率上限提高,同时将原来国家规定的享受范围由中小企业放宽到所有企业政策受益面将明显扩大。以长沙为例,2018年返还政策裁员率上限为2.46%,如某家企业裁员率为3.5%,按照以往的政策就不能享受稳岗返还,但是按照新的政策,其裁员率3.5%低于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该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
“将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这三类企业,一直是各级政府重点关注支持的企业,将其返还标准进一步提高10%,更有利于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返还标准达到70%,相当于这些企业的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返还。

广西壮族自治

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梳理了12条人社服务保障政策措施,涉及福利、补贴、扶持等方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黑龙江省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意见》称,对疫情期间不限收、不压价、不减产,日收奶量超过50吨以上的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养殖规模大、基础条件好、供应能力强,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增加出栏和猪肉供应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能繁母猪存栏1万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从加大信贷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税费、加大财政支持、强化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出台了18条措施。如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租金减50%,2、3月份租金全免,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据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白向阳介绍:我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客户给予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的利率优惠,并向22家涉农企业、合作社发放疫情防控生产经营资金8800万元,对19户企业已经到期的一亿多元贷款全部实行展期、无还本续贷。

云南省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坚持防疫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云南省发布了稳定经济运行的22条措施,在税收、社保、电力、物流等各方面,对企业给予真正白银的支持。
在疫情期间,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对承租其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一个季度房租免收租金在经营业绩考核时视同利润处理。积极协调帮助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省属企业争取落实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河南省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称,自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工商业用户用电费用普降5%执行两制电价政策的停工停产企业,依申请免缴基本电费。各地发展改革委、各管输企业、城燃企业要根据上游实际结算情况,认真测算降价金额,及时足额降低非居民销售价格各地要认真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梳理此次降低供水企业用电成本等空间,集中用于降低工商业水价,2月1日至6月30日追溯执行。今年有城镇集中供水价格调整计划的,要统筹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

天津市

为了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天津于2月6日出台了“21条惠企措施”,其中第7条规定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除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给予房租减免外,还规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已支付房租的中小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也可根据承租方要求直接返还。未支付房租的,由出租方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甘肃省

甘肃省各地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把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有效对接,努力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非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10万元对持续生产的非能源重点企业(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2万元对3月31日前完成环保、安全、施工图等重点手续办理,正式开工建设的柳沟园区新(续)建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5万元等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财政扶持、援企稳岗、稳定市场、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给予支持;具体措施包括,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日前,新疆各重点园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比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减负,提振生产信心。截至目前,该开发区为企业兑现稳岗减负资金298.8万元申请缓缴费用250万元,申请金融支持与服务涉及贷款总计1.66亿元。

海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兰双萱25日在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南经济形成较大影响和冲击。根据近期出台的税收政策,海南第一季度预计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8.9亿元
落实这些税收政策将达到以下政策效应:一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使企业将有限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尽快复工复产。二是鼓励社会捐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疫工作通过捐赠税前扣除,有利于调动社会积极面,集结抗疫力量,集中抗疫资源,提高抗疫效率。三是增强社会预期,消除企业后续压力。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延长困难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五年延迟至八年,企业受疫情影响发生的经营亏损,准予在以后年度盈利中抵补,拉长企业受益年度,平滑近期受损压力,增强企业未来预期。
按照中央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动态调整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名单。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疫情发生后,第一个将应急响应提高到一级的,是浙江,当时,湖北还是二级(后来提到了一级)。第一个一级响应,体现的是地方官的能力和担当;但接下来,第一个调低应急响应级别,同样也提现了能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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