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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3000多家水泥企业!2020年停产更严了!
来源:砼商网 作者:刘娟 发布日期:Mar 28, 2020 阅读次数:2539 收藏 打印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出台了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以及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国各省市对部分指标、预警等级进了调整。 

哈尔滨红色预警停限范围扩大

哈尔滨市重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扩大了红色预警时停限的范围同时增加了机动车停限的类别。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四川取消蓝色预警 增加强制性减排措施

四川成都市正式下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从2020年3月12日开始生效。跟2019年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比,新修订的《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的变化最大,取消蓝色预警后,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新增“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大型商业建筑装修、汽车维修(绿色锁喷维修企业除外)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 
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成为强制性减排措施。 

河北省排放升级,新增脱硝系统氨逃逸控制指标

河北省出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严格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30mg/m3、100mg/m3;对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系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确定为10mg/m3、50mg/m3、150mg/m3。与现行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省份标准相比,达到了先进水平。对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系统,在排放限值基础上增加了脱硝系统氨逃逸控制指标,排放限值为8mg/m3。


河南省执行全国最严格排放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布的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4月底前,制定《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日前发布的垂询意见稿规定,到2021年,所有位于河南省省辖市建成区的水泥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执行10 mg/m3、35 mg/m3、50 mg/m3的排放限值。

  从目前部分地区公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方案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来看,国内各个地区在逐步收紧氮氧化物和脱硝系统氨逃逸的控制指标,这对于水泥工业的发展会生产很大的影响。据了解,2019年水泥企业收到重污染天气紧急停产通知以及错峰生产文件达上百份,全年超过1/3的时间都处于停产状态。根据目前各省市提高排放标准来看,2020年全国水泥企业停产将会更严格。

 回顾2019年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如下:

河北省唐山市
1月中旬,唐山市发布2019年二、三季度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通知。分两个阶段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第一阶段为3月1日至31日;第二阶段 为4月1日至9月31日。
湖北省
4月11日,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下达《关于2019年全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湖北区域42家企业58条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2019全年共停窑3790天。第一阶段为1月至3月,第二阶段4月至9月,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
山东省
山东省全年计划错峰生产160天,其中秋冬季120天错峰生产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夏季主动错峰40天,于6月1日~20日和8月17日~9月5日执行。
四川省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标市(州)的水泥企业全年错峰基准天数为90天(其中,11月至次年2月错峰基准天数不少于40天),其余地区的全年错峰基准天数为100天(其中,11月至次年2月错峰基准天数不少于50天);
贵州省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当年冬春季和高温、雨季、电煤保供、环境应急时段为错峰生产重要时段,其他月份为错峰生产调节时段,结合贵州省扶贫工程、“组组通”乡村公路工程需求变化情况,合理安排错峰生产时间。错峰生产天数:90-120天。
浙江省
浙江省水泥协会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浙江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36家企业50条生产线都须分春节、高温梅雨、四季度三个阶段参与执行错峰停窑。其中:春节期间(1.10~3.15)停窑35天,梅雨高温季节(6.1~8.31)停窑20天,四季度(10.1~12.31)停窑10天。其中浙江余杭区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组织全区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广东省
春节前后: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停窑20天,其中,1月1日至2月28日每条生产线分别至少停窑10天,3月1日至4月30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2019年6月1日至8月31日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停窑20天。9月份视天气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再追加停窑5-10天。
陕西省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明确了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日期。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河南省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发布《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省水泥生产企业3月份停窑,4-5月正常生产,6月停窑,7-10月正常生产,11、12月停窑。2020年1-2月正产生产。根据要求,河南省熟料生产线分别于3月份、6月份、11-12月份进行停窑。
重庆市
根据重庆市《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每年1—2月、6—8月、11—12月和雨季、用电高峰、环境应急时段、重污染天气时段为错峰生产重要时段,其他月份为错峰生产调节时段。一是主城区和渝西区域内企业(除綦江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每年错峰停窑总天数110天,其中:1—2月停窑20天, 6—8月停窑35天,11—12月停窑20天,其他时段错峰停窑35天。二是渝东南、渝东北区域内企业(包括綦江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每年错峰停窑总天数85天,其中:1—2月停窑15天, 6—8月停窑30天,11—12月停窑15天, 其他时段错峰停窑25天。
江西省
江西省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停窑错峰生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5天。《关于在江西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2020年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停窑错峰生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5天。其中春节期间(2-3月份)不少于35天,夏季酷暑不少于10天,环境敏感期不少于10天。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省工信厅、环保厅仅供参考。如与实际停产时间不符,请以实际停产时间为准!

据了解,根据部分省份发布的2019~2020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规定,很多地区水泥企业将在3月底结束2020年的第一轮错峰停产,按照往年的惯例,各地区的2020年夏季错峰生产时间表将会在近期进行公布。跟往年不一样的是,2020年多地区针对于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比往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全国3000多家水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0年水泥企业面临的停产时间可能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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