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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日照岚山华泰砼供应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罚情况的通报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日照岚山华泰砼供应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罚情况的通报
来源:砼商网 作者:砼商小编 发布日期:Aug 9, 2020 阅读次数:957 收藏 打印 

各区县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住建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日照岚山华泰砼供应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场区内洗砂及管理失控等现象。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检查发现:

1.日照岚山华泰砼供应有限公司场区内原料场大棚东侧存有洗砂设备,且无环保手续。该公司反映,其生产场区土地为日建集团所有,日建集团将其原料场大棚东侧的土地出租给个人使用,非法洗砂活动非本公司经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住建局建议岚山区住建局进行查处。经岚山区住建局与岚山区环保部门进一步检查发现,现场已经停止洗砂活动,洗砂设备已部分拆除,洗砂场与该公司原料场大棚大门已封闭。由于该洗砂生产线建在该公司生产场区,岚山区住建局与岚山区环保部门分别对该公司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与《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

2.莒县幸福家住宅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日照百固砼业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由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变化,造成人员变动大,质量控制资料严重缺失,有些原材料不能证明进厂质量,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不能证明产品质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住建局建议莒县住建局与五莲县住建局分别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二、处罚情况

(一)对上述三家企业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按照《日照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规定,以上三家企业在本年度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将直接定为D级。

三、有关要求

(一)受通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全面查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原材料管理,严禁采购、存储风化岩类砂、麻钢砂及海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加强对产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完善产品质量控制资料,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属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管重罚,确保产品质量。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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